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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绿色生态屏障,从古至今,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绿色生态给养,草原火灾的发生将严重打破这一生态链条,严重破坏草原生态协调平衡发展,因此,草原防火作为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草原生态环境稳定发展,乃至影响到国家和社会和谐稳定。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的首府,草场资源丰富,牧草种类繁多,草场类型多样,可利用草原总面积2010.88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5%。依法保护草原,从严防火、治火是保障生态安全,保护草原建设成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近些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草原监理站(乌鲁木齐市草原防火办公室)及乌鲁木齐市各区(县)草原防火监管机构不断加大对乌鲁木齐市草原防火工作的管理力度,推进了草原防火组织管理及草原防火设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基于乌鲁木齐市草原防火现状,论文研究发现,乌鲁木齐市草原防火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近几年乌鲁木齐市草原火险等级显著升高,有多发、高发态势。最主要的原因是草原地区气候干燥,以及工程建设对草原的破坏和旅游增加隐患等情况。同时,乌鲁木齐市草原防火管理还存在现代科技手段滞后、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多元协作管理程度较低、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强等管理问题。因此,尽快解决草原防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清思路,找到适应工作实际需要并且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保障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艰巨,意义重大。针对此,本文对乌鲁木齐市草原和草原防火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论述,对草原防火工作特别是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现行公共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现状等进行分析,研究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国家大政方针和新形势下草原防火工作特点。最终,为强化乌鲁木齐市草原防火工作,减少草原火灾危害,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合理有效保护草原资源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草原防火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本文提出完善乌鲁木齐市草原防火监管方式。一是完善地方法规,构筑草原防火监管制度权威。二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管理体制。三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提升多元协作程度。四是提高草原防火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同时,对草原防火监管工作创新的提出了智能监管、网络+管理、全民参与的新的论点。从而实现政府在草原防火工作监管中的职能定位和功能回归,完善政府对草原防火工作的监管,确保草原生态建设成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及人民财产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