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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体现凝聚城市精神、展现城市形象的内在需求也不断增加。城市雕塑作为最能展现城市文化品味和精神风貌的公共艺术品,其建设规模也在逐年扩大。然而,因城市雕塑自身具有“艺术品”和“原创”的属性,对于其主要建设方——政府城建部门而言,希望在满足现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切实可行的承发包模式,最大限度实现城市雕塑艺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相统一的建设目标。目前,就此问题,尚无具备普遍适用的方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雕塑的进一步发展。论文采用文献查阅、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的方式,回顾了我国建国以来城市雕塑建设模式及其招标方式的发展过程,并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四川省近年来城市雕塑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不同招标方式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城市雕塑工程项目“方案征集”加“货物采购”的两阶段承发包模式及相应招标方式。为实现城市雕塑的艺术价值,将城市雕塑设计工作区分为创意性的概念设计和工艺性的深化设计两部分,分别纳入“方案征集”及“货物采购”阶段,确保了设计方案的艺术性和专业性;为实现城市雕塑的经济价值,使用定制货物公开招标而非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避免了因费率招标造成的总费用偏高;为实现城市雕塑的公众价值,在方案征集阶段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并将公众投票结果纳入评审范围。与此同时,在“方案征集”及“货物采购”阶段,通过使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评审因素的权重,避免了招标文件编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最后,作者以实施成都市青白江区A主题雕塑招标工作为契机,在实践中验证了上述承发包模式及招标方式,并使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该项目招标结果及最终建设成果进行评价。通过本次研究,可为城市雕塑项目承发包模式的选择提供参考和借鉴,也可为其他城市雕塑项目建设拓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