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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市辖区政府残疾人公共服务职能缺陷展开研究。本研究主要运用调查问卷法进行研究,以广州市越秀区为调查地点,分别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以残疾人的需求和公平的正义原则为导向,结合文献资料对目前越秀区政府残疾人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容、提供服务的方式、服务的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没有切合残疾人的需求、公共服务职能范围的不科学、公共服务职能缺乏科学的沟通体系等政府缺位问题;二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单一性、缺乏残疾人的再分类、服务环节的非人性化增加残疾人成本等不能满足残疾人需求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三是公共服务有关政策的执行没有完全到位、资金投入与残疾人的现实需要存在差距等较低效用的服务效果。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其中,市辖区政府残疾人公共服务职能范围为:基本的和核心的职能是综合保障职能;构建无障碍环境;举办和管理公共服务机构;完善表达渠道;制定和执行辖区残疾人公共服务规划;制定和执行辖区残疾人公共政策等。服务方式可以从政府服务的集约化、政府主导下引入第三部门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考核约束机制等方面来着手。研究表明:一、市辖区政府公共服务是残疾人获得起跑线公平的直接的和必要的途径。二、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应该以残疾人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公平的正义原则。本文提出了残疾人需求,但没有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受客观因素影响,本文开展了两次问卷调查,但样本的数量和质量的说服力还存在欠缺;本文没有了解到更多的残疾人公共服务在财政投入方面的数据、对残疾人工作者缺乏足够的分析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进一步研究中改进,希望以上的分析能对残疾人公共服务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