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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保持金融体系稳定,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2008年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对美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的深远影响使得世界各国开始对自己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进行重新的思考和审视。
没有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保证,以放松金融监管的方式促进金融发展是引发美国金融危机的根本法律因为。加强金融监管以保持金融稳定,以金融稳定促经济发展是我国在发展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时应当确立的根本信念。本文从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应对金融危机所面临的困境入手,对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挑战和影响并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应当确立开放与保护并重的监管理念,实现监管者角色的转变,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强化功能性监管,从完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金融业风险指标监管体系、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外汇制度、反洗钱制度等方面探寻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应对金融危机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