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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的推进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在众多环境污染问题中,水污染问题最为突出。我国流域众多,由于水体具有流动性所以水污染往往都具有跨区域的特点。所以一旦大型的水体污染事件发生时,仅靠单一地区的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很难快速的解决问题,难以避免污染事件的进一步恶化。近年来三峡库区、黄浦江、澜溪塘流水污染事件屡遭曝光,引发了很多负面报道和民众的负面情绪。水体污染得不到有效的预防和治理,说明流域内各地方政府没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区域水污染治理机制。三峡库区“水华”爆发事件近年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污染事件的背后人们将关注转移到了流域内各地相关部门在处理污染事件的做法上来。三峡库区跨湖北省和重庆市,水污染治理除地方政府外,需要环保、水务和农业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三峡库区水污染事件频发,说明两地地方政府协同治理机制方面出现了问题。政府之间不能建立起污染治理的区域联动关系,在水污染事件发生之后各自为政或是互相推脱责任都不能使水污染问题得到解决。本文分析了三峡库区流域内地方政府针对水污染问题协同治理的现状,通过水污染事件指出湖北和重庆两地在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问题协同治理上的不足。然后借鉴了发达国家和国内跨流域污水治理的成功经验,对三峡库区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完善展开了思考。本文认为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的协同治理机制完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系统治理的激励机制,给两地政府协同开展水污染治理的行为一定的动力和动机。第二,加强两地政府之间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让两地政府的信息不再处于分裂的状态。第三,对两地政府水污染协同治理的行为进行监督,敦促政府履行自身的责任。第四,由于协同治理涉及到两地政府的利益,所以如何协调好双方利益非常关键。第五,给水污染治理提供充分的法律一句,用立法来约束政府的行为。第六,跨区域水污染治理不仅仅是两地地方政府的职责,在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多地多个部门的联合协作,所以需要建立起跨区域的多维度协调极机制。第七,水污染治理不能只停留在事后治理,还需要建立联防机制,防患于未然。最后,水污染治理不仅仅是公共职能部门的责任,还需要公众的参与,所以需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