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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现“十一五”和“十二五”中所提及的减税目标,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首轮试点中包括6个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革试点。截止到目前试点地区已扩展到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之初的目的是为了减税,经过一年多的试点,2012年实现企业税收减少实现400亿,试点地区的企业税负情况,95%的企业是减负和税负没有产生变化,5%左右的企业税负是有所增加的。这其中尤其以交通运输业反应税负增加较为严重。那为什么交通运输业在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中税负会出现不降反增的情况呢?是试点地区数量太少?试点时间太短?还是固定资产更新占比太低?还是其他原因? 因此本文选择了各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根据其对外公布的中报和年报为基础,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整理和计算取得了各样本企业改革试点前后的实际税负数据,并通过对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减税成效不明显的原因提出几种假设,通过Excel和SPSS20.0软件对各样本数据进行了实证样本分析,从而来探讨其中的原因。 本文实证结果表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减税成效不明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试点企业数量较少,试点企业试点时间较短,同时试点企业当期应税营收收入规模和当期固定资产更新情况显著影响试点企业的减税成效。 本文通过对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减税情况的影响因素分析,从而有针对的为改善交通运输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减税效果提出几点建议:增加试点地区数量,延长试点企业试点时间,降低当期试点企业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率,增加当期固定资产更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