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已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争端主要的解决方式之一,尤其是电子商务产生以来,以仲裁为代表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仲裁与网络技术结合而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网上仲裁。网上仲裁的产生和发展开创了仲裁的新时代,并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今后传统仲裁发展的新方向。然而,作为一种新事物,网上仲裁也存着诸多法律问题,例如网上仲裁地的确定、网上仲裁协议的形式、网上证据的效力认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等。本文在分析和研究现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专门就网上仲裁地的确定问题进行具体的论述和探讨。本文着重对理论界较早提出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批判性分析,认为无论是仲裁员所在地论、网上仲裁机构所在地论,还是计算机服务器所在地论、网址所有者或控制者所在地论,亦或是仲裁员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所在地论及新发展的非内国仲裁理论,由于这些理论自身均存在无法克服的障碍和缺陷,因此都不能有效解决网上仲裁地落空的难题。鉴于此,本文从网上仲裁地落空的原因分析入手,指出了一种可以妥善解决网上仲裁地落空难题的理论,即仲裁本座理论。此外,以仲裁本座理论为指引,文章试图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框架下对网上仲裁地的确定进行探讨,并以此提出解决网上仲裁地落空难题的建议。除引言和结语外,论文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了网上仲裁和仲裁地的基础理论,包括仲裁地在传统仲裁中的作用以及仲裁地的确定,同时引出本文论述的主题,也就是网上仲裁地确定的法律障碍,即“仲裁地落空”。第二章探讨了理论界提出的关于网上仲裁地确定的一些理论,既有一般的界定网上仲裁地的理论,也有新发展的理论,该章主要对非内国仲裁理论和仲裁本座理论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三章是在综合前两章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网上仲裁地确定的基本方式和应考虑的相关因素,然后分别从国内法框架和国际法框架两个方面对网上仲裁地的确定进行论述,并就网上仲裁地的确定提出建议。第四章则对我国立法中关于仲裁地的规定进行了探讨和回顾,并从国内仲裁立法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两个方面对仲裁地的规定作了评析,主张在引入仲裁本座理论的基础上,及时修改仲裁法,同时还应完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