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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在北宋初建的特殊社会历史条件下,凭借其古都之地、文化名城、较为完整的城建设施和较强经济实力等条件,再一次成为国之陪都——西京河南府。西京洛阳在北宋时期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尤其在北宋初年,往往与东京开封相提并论,甚至在宋太祖时期几乎取代东京而成为首都。尽管宋太宗以后,洛阳再也无法与首都开封相抗衡,但赵宋皇陵规模、数量的逐步扩大,增重了其陵寝陪都的色彩,也使其第一陪都的地位得以保持。宋真宗以后,帝王不再巡幸西京,其实际政治地位呈明显下降趋势,但“西京”称号始终存在,并被南宋政权所沿袭。城阙宫殿作为陪都的重要标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北宋中央政府不仅大规模营修西京大内宫殿建筑,且吸收、借鉴其建筑工艺用于首都东京宫殿建设。尤其是宋仁宗时期,西京水南外城的大规模营修,使西京城郭规模远超隋唐,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高超的建筑水平。但是,部分城门的封堵及定鼎门大街的显著变窄,反映了西京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建制规格的降低。北宋中后期西京外郭城逐步颓塌残缺,直至丧失殆尽,标志着西京的日渐衰落。适应现实政治的需要,西京形成了富有时代特点的政治制度,即继续保留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等中央分司机构和职官制度,以体现西京的陪都特征。西京留守司长官——西京留守任不专人,而由河南府长官兼任,则形成了由河南府知府兼留守为领导的政治体制,体现了陪都西京以河南府政为主体,兼顾陪都职能的政治格局。根据时政需要,西京行政组织也有相应的调整变革,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适应政治、军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西京地区的水、陆交通状况较之前代有了较大恢复、改善和发展,保持了交通枢纽地位,为陪都西京的经济发展、人员物资交流作出了积极贡献。受自然条件限制和财经政策影响,西京经济发展呈现出地区、部门间的不平衡性:一是农业薄弱、林业强势、手工业和商业等较为繁荣;二是城市城镇经济发展较好、广大农村较为落后。山多地少、生产力不足和水旱灾害频仍等不利因素,造成西京农业经济整体比较薄弱。但草木植被丰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该地区农业生产的不足,并给当地农户和政府提供了丰富的木材,成为当地经济收入的一大来源。花木的生产与销售,已成为一项异军突起的产业经济,并带动旅游业发展,对繁荣当地经济有积极作用。但北宋中前期山林过度砍伐,严重破坏了西京当地生态环境。区域政治中心和交通枢纽地位,使西京的商业得到较好发展,成为仅次于京师开封的北方商业中心。洛阳夜市及临街为市现象的普遍出现,是商品经济生活中的新气象,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极大方便了群众生活。依托技术和人才优势,西京的纺织、矿冶、酿酒、陶瓷制造、伐木烧炭、采石雕刻、食品制造等等官私手工业也获得了很大发展,花色多样、质量上乘的产品,不仅受到当地消费者喜爱,还作为贡品走进皇宫大内。尤其是,砖瓦烧制业中煤炭的使用,对促进冶铸、砖瓦烧制的规模化,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制其钱谷”的国家财经政策及本地农业生产整体薄弱、赋役负担过重等因素,造成了不容忽视的河南府财政空虚现象,严重影响了其自身建设和政治、经济地位。至少在宋真宗时期,河南府已经由中央直辖变为京西路或京西北路的一部分,逐步成为地区性中心城市。同时,河南府所辖县级单位也逐步减少,反映了西京河南府由京邑大府到一般地方城市的自我适应过程。北宋中后期经济剥削程度的强化,不仅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负担,也从整体上加快了西京衰退的步伐。作为陪都和皇陵所在地,西京河南府积极参与宋皇陵、神御殿的建设、管理,并通过强化治安管理、尽力维护陪都社会安定。监司、西京各级治安责任部门及西京驻军治安作用的充分发挥,基本实现了治安稳定,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荡,为该地区发展提供了治安保障。但巨大的社会贫富差距及奴役压迫的存在,是导致其治安状况不良的根本原因。西京施政过宽,民吏习于散漫、豪滑无赖,旁门左道势力强大,以及防范措施不到位,德音、特赦等恤刑措施过于频繁等因素,也对其社会治安产生了一定影响。重视文教、强化神道设教活动,是西京重视思想文化建设,发挥和实现其陪都职能的又一重要体现。无论官学还是私学,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开创了洛阳文化史上又一个辉煌时代。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坚持以儒家礼法教条作为持家、做人、行事、为官的准绳和好尚,成为一种风尚追求;尊师重教、尊贤尚齿、乐易闲适是西京社会风尚的一大特色,成为引领全国道德风尚建设的主阵地之一。社会风俗的多样性、复杂性、传统性和时代性等特点,深刻体现了西京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在政府支持的政策背景下,西京僧道寺院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佛、道、儒三教融合趋势明显,对现实社会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