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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村宅基地闲置和城市用地紧张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此,全国人大于2015年选取了15个改革试点区,开启了宅基地试点改革工作,又于2017年将试点范围拓展到33个县,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扩大试点范围,扩展改革内容……”。但随着改革“深水期”的到来,宅基地产权权属不明、权能弱化、流转失范以及退地农民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亟待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对症破解。与此同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农村土地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后创立的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作为无产阶级解放农村生产力的科学指南,在百余年后仍然闪耀着理性的光辉,能够为当前改革带来一些新的启示。因此,将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和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源于理论和现实的双重呼唤。文章采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实证调查法等方法,以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为研究视角,分析当代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现实困境,探究突破改革困境和推进改革进程的合理对策。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学术界目前对此课题的研究状态、文章的研究方法、文章的创新点和不足等。第二部分,对马克思土地产权权能理论、马克思土地产权分离理论、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以及马克思土地产权配置市场化理论等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三部分,详细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历程,并基于实地调研资料提炼了特色试点改革模式。第四部分,深刻剖析了当代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困境。第五部分,基于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立场和观点,提出了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合理建议:第一,明晰宅基地产权权能,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厘清宅基地权能关系;第二,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和资格权;第三,规范宅基地流转市场,明确宅基地流转的合法性,建立科学的流转价格机制,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参与度;第四,提高退地农民居住、就业和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