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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公务员腐败行为的频繁曝光,国家不断加大惩治贪污腐败力度,新的一轮吏治整顿逐步进入白热化阶段。然而,公务员行为并未因此而有所收敛,反而形成市场条件下“激励有余,约束不足”的畸状。全球化、专业化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的今天,中国若要屹立于世界之林不倒,需要依靠一支具有较强执行力和奉献精神的公务员队伍。如何有效约束和控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奉公的公务员队伍,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美国公务员的管理与约束可谓完善,其成功经验是完善我国公务员约束机制的最佳典范。文章从“公务员”内涵入手,根据中美两国不同发展历史及国情,对其公务员约束机制进行了分析比较,认为美国公务员制度始终秉承“功绩制”这一核心价值观,为捍卫“功绩制”原则,保证行为公正,美国从法律、道德及宗教文化上均对公职人员的行为加以严格限定,此外,透明、公开的媒体也成为对公务员监督和约束的最佳工具。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较晚,对公务员的约束是在不断探索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制度供给不足、监督意识淡薄、惩处力度软弱是现行约束机制难以有效运行的主因,一部《公务员法》显然难撑大局。基于此,作者在借鉴美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试图从思想、制度和法律三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现行公务员约束机制,即: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修炼;完善公务员进入、在职及退出公务员队伍各阶段的制度建设;推进对公务员具有较强约束效果的几项法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