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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制度起源于临时仲裁,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临时仲裁是唯一的方式,即使在机构仲裁风靡全球、日益发达的今天,临时仲裁以其程序灵活、费用低廉、快速高效的优势,仍然备受当事人的青睐。并且临时仲裁在国际社会上也得到了普遍的承认和尊重,然而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作了严格规定,间接地否定了临时仲裁在中国内地的合法性。多元化的社会需要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方式,临时仲裁的阙如已给我国仲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本文正是基于此,选择临时仲裁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对临时仲裁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和具体实践进行分析探讨,提出在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现实意义和若干构想,以期在中国能够早日建立临时仲裁制度。本文围绕临时仲裁制度,从其概念和历史发展入手,通过分析临时仲裁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并与相关制度进行比较,进而分析了临时仲裁的存在优势,再通过对临时仲裁制度的现状进行考察和分析,研究了临时仲裁制度在我国确立的现实意义,并对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的建立提出了若干设想。除引言和结论外,全文共分四部分,计三万七千余字。第一部分是概括性的论述,主要界定临时仲裁的概念,考察临时仲裁的历史发展,并对其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进行分析探讨。第二部分运用比较的方法,具体分析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机构仲裁中的简易程序以及调解制度的异同,旨在阐明临时仲裁的比较优势和存在意义。第三部分考察临时仲裁制度的现状,包括在国际社会上的现状和在我国的现状。首先分析临时仲裁制度在国际社会中的立法规定和实践运作状况。旨在阐明临时仲裁在国际社会得到了普遍尊重和立法支持,其运行机制亦日渐完善。然后考察了临时仲裁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具体分析临时仲裁制度的立法规定,以及造成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缺失的弊端和成因。第四部分分析我国确立临时仲裁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具体提出在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若干构想。具体包括仲裁协议、仲裁员、仲裁庭、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几方面,希望能对我国仲裁业的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