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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进行生产活动的公共资源,是社会生产力的根本源泉,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土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土资源管理处于我国各项改革的交汇点,地位举足轻重。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加之目前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土地配置效率不高、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切实保护、土地征用程序未能充分体现社会公正、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使得与土地相关的矛盾越来越多,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对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温家宝总理指出,土地是民生之本。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必须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各级政府的必然选择。国土资源部门肩负着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任,但建设服务型政府对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国土资源部门职能的科学定位显得至关重要。由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部分法规政策不合理,现行省以下国土资源垂直管理体制存在垂而不直的情况,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公共服务方式落后,国土资源管理公务人员公共服务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国土资源局存在直接参与土地市场的越位现象;存在土地执法监察的缺位现象;存在与民争利的错位现象。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加强服务型国土资源局职能的对策,主要有:理顺国土部门公共服务管理体制,要求实现国土资源部门人财物完全垂直、实现国土资源部门权责明确清晰、加强对国土资源部门监督检查;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加强执法监察职能,要求土地管理、监督和经营严格分离、加强执法监察职能;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要求构建以公共服务为重点的绩效评估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以提高服务效能、健全国土资源服务的公民参与机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增强国土资源队伍公共服务素质这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