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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在统治集团内部发挥着纠劾官邪、澄清吏治、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作用。而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源远流长,经历朝历代不断地发展完善,至明代形成了纵横交错、严密系统的监察网络。但从明中叶以后,监察制度却逐步式微,以致佞臣当权、朝政昏暗、贪污盛行,监察制度渐趋瘫痪。本文研究的问题是在明太祖朱元璋到崇祯帝朱由检长时段的历史时期之内,研究监察制度的变迁。以历史制度主义理论作为研究视角,运用历史分析法、制度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来研究。第一章:集中阐释了基本概念和历史制度主义理论,为以下各章的分析厘清概念,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从明代监察制度的生成脉络着手,分析明代监察制度得以建立的三种影响因素,即历史因素的惯性作用、现实环境的制约和明太祖朱元璋行为偏好的影响。第三章:结合历史制度主义的时间理论,系统阐述了明代监察制度建章立制——逐步深化——日趋弱化——监察瘫痪的历史性变迁过程。第四章:运用制度变迁理论阐释监察制度变迁的动力,把明代监察制度变迁的动力分为内生动力和外生动力,运用制度效能理论分析明代监察制度的效能。第五章:通过对明代监察制度历史性变迁的阐释,以古鉴今、以史资政、汲取养分,提出明代监察制度变迁的现代借鉴。主要研究结论是(1)明代监察制度是一个内部封闭型的结构,制度建立之初所积蓄起的监察能量,在自身的持续运转之中不断被消耗,直到全部的能量被消耗殆尽,此时就寿终正寝了,监察官吏也无法挽救颓势。(2)监察制度的关键否决点——谋利性,监察制度逐步演化为监察官员谋求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创造了巨大的设租空间,致使部分官吏腐败,以权谋私。明代监察制度的变迁类型:自上而下的强制性、主动性的变迁。皇帝是最高权力垄断者,是监察制度变迁的第一行为主体。监察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明代监察制度建立之后,具有了沿着这一路径继续下去的一种“历史惯性”,从明太祖朱元璋建章立制开始,便产生了一种积极的自我强化机制,沿着既定的路径逐步优化,但从明中叶以后,皇帝昏庸,监察制度就进入某种锁定状态,逐步走向倾颓乃至瘫痪。(3)明代监察制度的权力结构是上下相维的权力结构即中央内廷集团和外廷集团的双轨制内外相制的权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