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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体育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展示一个国家科技、经济、文化的重要窗口。在影响竞技体育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教练员执教能力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和制约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提高教练员执教能力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提高竞技体育科学化训练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本文以江苏省田径教练员及其执教能力要素与结构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数理统计、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执教能力结构、江苏省田径教练员执教能力结构体系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教练员是从事竞技训练工作,培养运动员并指导他们参加运动竞赛,争取优异成绩的专业人员。教练员主要肩负以下的工作职责:第一,学习与掌握运动员选育、训练、参赛所需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第二,完成运动员选育、训练和参赛的任务;第三,通过竞技体育工作,将运动员培养成为社会专门性人才,适应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教练员的执教能力是指教练员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指导和调控竞技训练和竞技参赛活动的本领或才能。2、田径教练员执教能力结构指标体系包括2个级别的共29个指标,其中包括职业基础能力、训练指导能力和竞赛指导能力3个一级指标,及26个二级指标。其中教练员主副项训练合理安排能力与主副项比赛临场调控能力是区分田径教练员与其它项目教练员执教能力的重要指标。3、教练员执教能力结构中一级指标的强弱排序依次为训练指导能力、竞赛指导能力、职业基础能力。江苏省29位高水平田径教练员的执教能力现状整体评价为“强”。其中训练指导能力最强,得分为47.128;其次是竞赛指导能力,得分为44.880;职业基础能力相对差一些,得分为39.184。4、教练员执教能力结构中二级指标的最弱为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田径场地器材装备的设计与应用能力、计算机辅助训练的能力和组织竞赛与裁判法应用的能力。5、在29位教练员中,国家级教练员2名,高级教练员13名,中级教练员13名,初级教练员1名。有3名教练员执教的运动员在国际大赛中获得奖牌,有23名教练员培养的运动员获得全国比赛前三名,有3名教练员培养的运动员最好名次获得了省市比赛前三名。从实践角度出发,应加大对江苏省田径教练员计算机、场地设施、竞技参赛、裁判法等方面的培训,使其尽快掌握未来田径训练发展所需要的能力。增加江苏省田径教练员与国外教练员的交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