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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南极条约》的签署,南极的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和规范,国际极地考察从单一探索自然的时代正式步入全面科学研究的新时代。极地科学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引起广泛的关注,建立和完善一国极地科学考察与研究的极地科技体制,已被世界各国广泛关注并纳入研究日程。极地科技体制是指极地科学技术研究与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权属关系和管理方式的结构体系和组织架构,科学完善的极地科技体制是促进极地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本研究重点分析了美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具有代表性极地国家的极地科技体制,简要介绍了英国、德国、加拿大、智利、日本和挪威等极地国家科技体制的特点,并对上述国家的极地科技体制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着眼于我国极地科技体制的现状,从学术和理论层面探讨了极地科技体制的改革方向。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1、通过调研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及其南北极科考历程,全方位认识了美国极地科技发展的现状,借助对美国极地研究文献的统计分析,得出美国是以NSF为主导的多元化极地科技体制,其科技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极地科技政策的多样化。作为世界极地研究的超级大国,美国的极地科技体制直接为其国家的整体利益服务,为其在南北极谋求更大的权益空间提供了便利途径。同时,这一体制还极大地激发了极地科考与研究团队的创新意识,NSF支持的一些大型极地研究计划作为国际研究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引领了世界各国在极地领域的研究方向。2、通过调研俄罗斯的南北极政策和极地研究现状,对其极地研究体系做了全面阐述,对俄罗斯极地研究文献年发文量、每年的引文数、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机构等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俄罗斯的极地科技体制进行了详细探讨。作为北极研究的超级大国,俄罗斯的极地科技体制是由联邦政府主导的多元化体制,政府统一制定南北极政策,俄罗斯科学院和圣彼得堡国立极地科学院等极地科研机构和研究院所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这一体制赋予了俄罗斯联邦政府在极地事务中极大话语权,便于政府集中国内的优势资源来开展服务于国家利益的极地活动。3、通过对澳大利亚极地科考和极地事务发展现状的调研,阐述了其运作模式和管理体系,印证了其极地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南极领域。同时,结合澳大利亚极地研究文献的调研结果,表明其极地研究是围绕澳大利亚在南极的国家利益而进行的。澳大利亚丰富的极地科普教育形式为公众认识极地提供了多元化的渠道。在分析澳大利亚极地科技体系的基础上,对中国和澳大利亚南极科考中的合作模式进行了深入讨论。作为南极研究的超级大国,澳大利亚的极地科技体制是由联邦政府起主导作用的多元化体制,其政府主要履行宏观管理和服务职能,这就给各研究主体较大的自主发挥空间。澳大利亚拥有完善的南极法律体系和成熟的科普教育体系,其极地研究着眼于制定中长期规划,充分协调了澳大利亚在南极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4、通过综合比较分析主要极地国家科技体制的特点,明确了它们的极地科技体制管理结构层次分明,研究机构分工较为明确,普遍都是根据具体国情来制定相应的极地政策和极地研究计划,在注重协调本国内部极地研究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其他极地国家和国际极地组织的交流合作。5、通过简要回顾中国极地科考历程,结合我国的极地科考活动和研究计划,全方位阐述了我国极地科考研究的现状。针对我国极地科考组织机构的讨论分析,明确了极地科技体制和运行模式。联系中国极地研究文献的年发文量、主要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合作者国家分布情况和主要基金资助机构的现状分析,对我国极地科技体制进行了多维度的解析。中国的极地科技体制是由政府主导型的多元化管理体制,国家海洋局负责统一协调管理,极地考察办公室和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承办具体事务,以中国科学院为主的国内众多科研机构承担具体的研究工作。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有助于政府部委之间为极地事业协同合作,有利于集中国内的优势力量开展极地科考与研究工作。经过33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论文产出量位居世界前列的极地研究大国,为实现由极地大国到极地强国的转变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中国的极地改革与发展要从国家层面出发,分别针对南北极制定完善的南极政策和北极政策。具体来说,北极要积极参与,加强合作;南极要提升自身实力,维护我国潜在利益。要加快制定极地事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要把极地考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去,尽早开展国内的极地立法工作。要注重极地科技投入产出比的关系,制定规范合理的评价体系。要培养稳定的极地科研队伍,鼓励吸纳优秀的科普人才,为未来的极地自然科学和软科学研究储备人才资源。希望我国极地事业能够搭乘全面深化改革的便车实现跨越式发展,期待中国的极地事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深入认识极地、研究极地,早日实现中国的极地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