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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梯次推进战略的现实,决定了目前我国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的态势。因为县域基础教育只有经历“均衡→非均衡→均衡”的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才能从低水平的均衡向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非均衡发展应该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均衡只是一个暂时的、相对的状态。因此,研究县域基础教育的非均衡发展,为全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选取长沙县作为个案,运用教育公平理论和帕森斯的功能主义理论视角,对调查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的结论表明:该县义务教育阶段发展的数量是均衡的,但发展的条件上不均衡;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无论是数量,还是发展的条件,在城乡间、乡镇间、学校间的差异显著。总体上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上升,基础教育发展的绝对水平提高了很多,但学校间、乡镇间、城乡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为了促进县域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本研究针对实证研究的结论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逐步推进县域内各校的均衡发展;二是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后衔接的均衡发展;三是重点支持欠发达乡镇加速发展基础教育;四是改革和加强县域基础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五是建立县域基础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六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