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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化取向的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原来的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收缩撤并县以及县以下的网点,农村地区面临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资金外流等问题,金融排斥程度严重。与此同时,城市部门流动性明显过剩,正罹患着城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过剩与内生的金融排斥导致的农村部门的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的综合症。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2006年12月21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鼓励各类资本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合作社。这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诞生对于缓解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有重要意义。而其中村民自发形成的资金互助社这类微型金融机构由于天热的与农村实际相结合而备受关注。
本文试图在了解国内外的金融排斥现状的基础上,重点想要通过案例,从金融排斥视角分析资金互助社这类微型金融组织对于长期以来的农村金融排斥的缓解情况和缓解机制,并探讨其分析其财务和社会可持续性,对于以后我们在解决农村金融排斥的政策制定上提供政策建议。
通过案例的分析,得出结论资金互助社对于农村地区面临的地理排斥,价格排斥,营销排斥,条件排斥和自我排斥具有缓解作用。而其可以缓解的原因在于资金互助社这种自下而上的小额信贷模式很好的利用了农村熟人社会机制,社会资本担保替代机制和重复博弈机制,使得其具有风险管理和信息成本优势,从而克服了长期以来正规金融所不能解决的超越市场逻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