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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现代国家通向未来的必由之路,对于农民比重大、三农问题积重难返、经济发展快速却不均衡的中国更是意义重大。建国迄今,中国的城市化快速发展,最近二十年发展尤为飞速。二十年间,有超过三亿的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市民,完成了名义身份的转变。十六大规划,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或超过50%,考虑到人口增长的因素,这意味着在未来十年左右的时间,又将有超过两亿的农民完成身份的转变。其中,通过征占农村土地来实现城市扩张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最为常见。因而,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飞进,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也在短期之内剧增。当下,各方统计数据在失地农民规模上并未达成共识,但都不否认已在四千万之上。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与房产开发商对失地农民的安置以货币补偿为主。我国现行的物权制度决定了在土地转换的过程中,不可能像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台湾一般完全依照市场机制定价。这便注定了农民只能获得小部分土地转换带来的附加值。而土地是农民耐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担负着农民就业、养老、医疗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功能,可以说这些货币补偿远未能提供这些保障。
进入21世纪以来,北京城市化进程加速。原本属于京郊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土地正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被纳入到城市的板块中来。北京作为一国之都,相对于其他地方政府而言,在具体执行国家对于失地农民补偿与安置的相关法规条例时更为严格,执行层面出现的损害失地农民权益的现象也更为少见,但这并非意味着北京范围之内的被征地者的权益得到了全方位的保障。以北京而言,尽管依据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条例,被征地者往往都可获得相对优厚的补偿与安置费用,其中绝大多数的被征地者的生活在短期之内也因此有所凭依,但从长远而言,则没有一个长效机制提供保障。
正是意识到,失地农民的短期生活或许可由提高对被征地者的补偿费用予以解决,但长久保障则必须另辟蹊径,北京市政府才开始建立长效机制的尝试,而白村的变革正是这种改革思路下的一种选择。白村的变革有两点关键:首先,在征地之时,预先设定白村的经营用地;其次,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变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设定经营用地让白村人获得可维持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收入成为可能,而产权制度变革则使分配这些收入成为可能.这两方面的变革大致可保障白村人未来数十年的基本生活。
最初,笔者将白村的变革全然视为安置失地农民的一个成功案例,但随着对白村现实接触的深入,也了解到白村光鲜的外表下所隐藏的种种暗涌。但综合的说,白村的变革仍不失为一次成功的尝试,可为城市化大潮依然汹涌的当代中国提供诸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