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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其企业的改革问题是全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随着国务院颁布了《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我国逐步走向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新阶段。然而,国有企业的痼疾——双重目标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利益冲突,给国有企业在实际的公司治理活动中带来了企业效率的损失。在此背景下,如何动态地评估国有产权下的代理人绩效,进而构建对于代理人具有激励作用的绩效机制,成为极具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模型的基本分析范式,分别进行具有公益目标的产权最优契约安排与具有商业目标的产权契约安排,并运用道德风险存在的情况下的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经济利润的最大化这两个目标下的委托代理模型结合企业家精神动态地对国有企业的内部产权进行了最优契约安排,结合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动态地分析了国有企业的契约考核。最后,结合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通过对模型中代理人努力程度的成本和其创造效益的基本函数进行具体的假设,并且基于本文给出的具体假设进行详细推导,从而得出国有企业代理人在契约考核时理论上的契约考核系数。研究表明:(1)在双重目标委托代理的基本模型范围里,针对国有企业中代理人绩效考核系数来分析求解,先把最优绩效的考核系数解出,在此求解过程中,笔者得出:最优绩效考核系数的三大主要影响因素是国有企业高管对风险的规避能力、高管的努力成本和努力结果。最优绩效考核系数为上述三大主要因素的随机变量的方差。经过本文的推导论证,可知国企在管理目标等方面的战略要求、针对多种任务的努力成本及这些任务之间的相关性和在这些复杂多种任务的解决过程中对努力结果的预测程度也是不可小觑的影响因素。(2)国企代理人处理复杂多种任务时各种任务之间的努力成本存在着相关性。根据这些相关性对努力结果的影响不同,笔者将其分为三种情况:零相关、正相关和负相关。基于三种不同的相关情况绩效考核的系数设置应该有所调整,即不同的相关环境设置与之相对应的系数。(3)除了上述主要影响因素,或多或少对契约绩效考核系数有影响的因素还包括企业长期发展战略、政府和企业环境的监测机制、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重视程度等。综上所述,经济目标和环保目标的实现是多多种因素的合力,要想实现双重目标既需要制定符合发展实情的绩效考核机制,同时也不可偏废对国有企业其他治理机制的制定。多种机制协调起作用才是长远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