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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思想在中国传播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回首这段历史,20世纪20年代末至40年代中期由自由主义者和中间党派发起的几次关于人权与宪政的运动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人权思想的进步。胡适作为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是上世纪30年代人权论战的发起者,张君劢作为中间党派的主要领导人,是上世纪30至40年代宪政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们有力地促进了人权思想的传播。胡适与张君劢人权观的形成,既受到国内的社会政治现状的影响,又与他们对国外政治思想与哲学思想的学习密不可分。从哲学层面来看,胡适的人权观主要受到杜威的实验主义怀疑精神的影响,它要求个人破除封建迷信、解放思想,争取自由和人格独立。张君劢则受到德法唯心思想的影响,主张从精神生活层面去寻找个体自由,这是他们人权思想的不同出发点。在政治层面,杜威对胡适的人权思想的影响是巨大的、全面的,张君劢主要是接受了英国新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的影响。胡适与张君劢的人权思想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从争取个体自由出发到让国家权力压倒个人自由,再到回归到对人权的重视。这一变化轨迹反映了人权自由与民族救亡的双重诉求对他们人权思想的影响。在人权的保障机制上,两人的思想存在着很多共同点,如都赞同保障人权、实行宪政、要求国民要具有争取权利的意识,都要求通过制定法律、建立民主政治、通过渐进改良的途径改革政府来保障人权。在人权问题的一些宏观的问题如对个人自由的看法、对政府或国家的看法、对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对参与实际政治的观念等方面有较大的区别,而在微观层面的人权概念、人权包括的内容也有所不同。最后对他们的人权观进行评价,胡适与张君劢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都主张普遍的人权观,与阶级人权观有着本质的不同,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由于知识分子的思想局限,他们把人权的重点放在思想言论自由等政治层面,忽视了经济权利,对人身权利也不够重视,这种种局限使得他们的的人权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存在着现实的困境。但他们的人权观的某些主张对今天社会主义社会人权思想的保障体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