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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E.罗默(JohnE.Roemer,1945-)现为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是著名的左翼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他作为第五阶段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以实证的手法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加以现代化”,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奠定微观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研究这一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一章,主要介绍并探讨罗默在总结他之前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息票经济”模式——其关键在于防止一个迅速积聚社会财富的阶层的出现。这一模式不仅能在社会成员之间实现最大程度的平等,而且能有效地保持社会主义经济的效率。罗默积极地肯定市场的重要地位和政府的职能作用,并且为政府的作用范围划定了界线。
第二章,探讨罗默对剥削的重新定义。罗默否定劳动价值论,但赞成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判。他指出剥削产生于财产关系的不平等,并运用博弈方法提出剥削的一般定义。根据对不同类型财富的不平等占有关系,定义了不同形式的剥削,并以此来解释社会主义社会里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强调“社会主义剥削”不是不公正的剥削。
第三章,探讨社会主义社会中公有制的实现问题。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并没有详细的描述。罗默对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应该是社会所有制,即让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具有支配权和收益权。在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可以通过市场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有机结合来达到社会主义的目标。
第四章,探讨罗默对平等的看法。作为市场社会主义者,罗默所说的平等是机会的平等,即让社会成员具有进入市场的平等机会。但同时也肯定社会主义剥削是社会主义阶段不可避免的,是必要的剥削。罗默鼓励市场中的有序竞争和市场的激励作用,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等。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将构成罗默“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各个要素进行梳理,论证这些要素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并将罗默的看法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概念进行比较,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把握这一理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