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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进程加快,股权再融资的地位已经逐渐超过债务融资,成为了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融资的重要手段。为了保障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行为,同时也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此做了严格限制和规定,提高了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门槛,规范了其相关行为,但是为了能够达到再融资的条件,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盈余管理的动机依然存在,这也是需要我们给予高度重视的方面。因此,我国证券管理部门集思广益,2006年,在原有证券法规基础上,出台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7年,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以后,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应计项目盈余管理的操纵空间进一步压缩。因此,上市公司为了迎合新政策的指标要求开始了新一轮的盈余管理,当会计实践受到更严格的审查时,实际操纵真实盈余管理更有可能发生。本文在详细解读、分析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着手基本理论,对盈余管理的定义、手段、经济后果、相关理论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对股权再融资时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逐一阐述。接着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股权再融资过程中的真实盈余管理倾向及盈余管理造成的公司业绩表现提出假设。在模型构建部分,分别构建了真实盈余管理、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公司业绩表现模型及本文最终的检验模型,并将样本数据分为8个组别,分别检验每组公司样本的特征。实证部分,本文采用2008-2013年间进行股权再融资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股权再融资时可能存在的应计项目盈余管理与真实盈余管理及其盈余管理倾向性进行了实证研究。最终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上述两种盈余管理行为,并且尽管真实盈余管理所付出的代价更高,股权再融资时上市公司仍然更愿意采用真实盈余管理,即上市公司更加倾向于同时采用两种盈余管理方式或是只采用真实盈余管理方式,而不是单纯采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盈余管理驱动下的盈余管理活动与股权再融资后股票市场的业绩表现不佳具有一致性和可预测性,特别是研发支出、销售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的减少。因此,当上市公司通过更多的不透明性更强的真实盈余管理渠道积极夸大盈余时,股权再融资时点的企业价值更可能被过高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