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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惯例在跨国界的经济交往中日益发挥着其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接受及合理适用国际惯例已成为当前国际上一种普遍趋势。但何谓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性质与法律地位如何;国际惯例究竟是仅指实体法上的惯例还是包括冲突法上惯例;适用时怎样处理其与公约及国内法的冲突;立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到底应不应该适用于国际惯例;补缺原则的内涵;这一系列问题在法理界尚有争论,本文拟就此系列问题作以探讨,对国际惯例适用的争议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 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有关国际惯例概念的争议问题研究,澄清了国际惯例是什么这个问题。 第二部分集中论述了在同一国际经济关系的规范适用上,有可能发生的国际惯例与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冲突问题及解决。 第三部分提出应废除有关国际惯例适用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第四部分集中论述了国际惯例适用中的补缺原则及若干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