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资本结构是现代公司的核心议题之一,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产的特殊公司,和其它公司相比,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较为特殊。对于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的研究涉及到银行资本监管、资本充足率的问题。
巴塞尔资本协议被视为全球认可度最高的资本监管规则,为国际金融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从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到巴塞尔资本协议Ⅱ,再到现在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巴塞尔委员会根据银行业的经营环境与全球金融环境对资本协议不断更新和完善。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露了商业银行资本结构所隐藏的风险,说明了加强金融机构监管、改善商业银行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重要性。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在本次危机受到的冲击不是很大,但面对越来越开放的金融环境,想要保持竞争力并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必须解决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方面的问题。
本文以巴塞尔资本协议的颁布和修改为线索,首先对国内外关于资本监管、商业银行资本结构以及资本结构动态优化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然后回顾了历次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内容及其演进过程,遵循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的界定及构成进行了总结和概括。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一方面,对银行的资本数量和质量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引入杠杆率指标,要求杠杆率与资本监管有效地结合并作为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补充手段。为此,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两个方面的挑战:第一,资本要求方面,面临资本要求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往往选择外部市场再融资的资产负债规模扩张模式来达到协议中的资本要求。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资本充足率方式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第二,杠杆率方面,2011年,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指标的指导意见》提出了4%的杠杆率监管指标要求,比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的要求还要高出1%。而我国商业银行是以传统信贷业务银行为主,盈利结构单一。那么针对发达经济体商业银行设计的监管指标是否适用于我国商业银行?接下来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解答这些疑问,实证选用2006年至2011年12家商业银行的混合面板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我国商业权益资本资产比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证明:(1)我国商业银行选择的资产负债规模扩张模式是不可持续和缺乏有效性的。(2)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存在顺周期的问题。短期来看,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引入的杠杆率监管指标,无论是作为微观审慎监管工具,还是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逆周期工具,都不适合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3)我国商业银行要改善资本结构和提高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关键要提高两个能力:第一,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改变过多依赖高额存贷利率之差的盈利模式。第二,提高控制商业银行风险的能力,对高风险的贷款业务要审慎,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最后,本文指出监管规则的事后性,商业银行如果能够找到一个目标资本结构或是最优资本水平,并使银行资本水平在各个时期都逐渐靠近它,就可以中长期内解决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的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动态优化模型,而对于它的具体实证研究将在以后展开。
巴塞尔资本协议被视为全球认可度最高的资本监管规则,为国际金融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从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到巴塞尔资本协议Ⅱ,再到现在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巴塞尔委员会根据银行业的经营环境与全球金融环境对资本协议不断更新和完善。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露了商业银行资本结构所隐藏的风险,说明了加强金融机构监管、改善商业银行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重要性。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在本次危机受到的冲击不是很大,但面对越来越开放的金融环境,想要保持竞争力并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必须解决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方面的问题。
本文以巴塞尔资本协议的颁布和修改为线索,首先对国内外关于资本监管、商业银行资本结构以及资本结构动态优化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然后回顾了历次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内容及其演进过程,遵循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的界定及构成进行了总结和概括。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一方面,对银行的资本数量和质量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引入杠杆率指标,要求杠杆率与资本监管有效地结合并作为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补充手段。为此,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两个方面的挑战:第一,资本要求方面,面临资本要求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往往选择外部市场再融资的资产负债规模扩张模式来达到协议中的资本要求。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资本充足率方式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第二,杠杆率方面,2011年,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指标的指导意见》提出了4%的杠杆率监管指标要求,比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的要求还要高出1%。而我国商业银行是以传统信贷业务银行为主,盈利结构单一。那么针对发达经济体商业银行设计的监管指标是否适用于我国商业银行?接下来本文通过实证研究解答这些疑问,实证选用2006年至2011年12家商业银行的混合面板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我国商业权益资本资产比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证明:(1)我国商业银行选择的资产负债规模扩张模式是不可持续和缺乏有效性的。(2)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存在顺周期的问题。短期来看,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引入的杠杆率监管指标,无论是作为微观审慎监管工具,还是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逆周期工具,都不适合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3)我国商业银行要改善资本结构和提高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关键要提高两个能力:第一,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改变过多依赖高额存贷利率之差的盈利模式。第二,提高控制商业银行风险的能力,对高风险的贷款业务要审慎,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最后,本文指出监管规则的事后性,商业银行如果能够找到一个目标资本结构或是最优资本水平,并使银行资本水平在各个时期都逐渐靠近它,就可以中长期内解决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的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动态优化模型,而对于它的具体实证研究将在以后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