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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解决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委托代理矛盾的关键措施,自2006年证监会颁布施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我国上市公司陆续推出其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高管的天价薪酬引发社会各界的争议。本文从股权激励方案初始设计和实施两个角度对管理层自利行为的存在性进行检验,并对管理层自利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究。首先,本文分析在股权激励方案初始设计阶段管理层自利行为的存在性及其影响因素。通过构建一个综合评分体系,对样本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激励有效期进行评分,得出每个上市公司的综合得分,将上市公司的综合得分与理论得分进行比较,验证管理层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各项指标过程中存在自利行为,并采用事件研究法对结果进行了检验。接着,文章采用有序回归法分析在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指标设计过程中影响管理层自利行为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占比、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管理层持股比例影响管理层自利行为。其次,本文运用现代博弈理论分析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管理层是否存在自利行为。文章构建了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分析模型,通过构造双方的效用函数来分析大股东实施股权激励以及管理层自利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证实: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管理层同样可能存在自利行为,并且自利程度受上市公司成长性、大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管力度、管理层的薪酬绩效敏感度和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影响。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果提出针对性建议和解决措施。在实践中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指标的设计,又能够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时弱化管理层自利行为起到积极的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