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农民收入增长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放缓,自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已连续10年低速增长,其增长量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1/5。政府对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简称“三农”)问题是非常关注的,增加农民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因为农民收入问题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见,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不管从微观(农民自身)角度,还是宏观层次(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等)来说都迫在眉睫。
本文在回顾了前人对此问题研究基础上,对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制度和结构进行理论分析。从制度层面看,我国在不同时期实行的不同经济发展政策和金融制度,都难以使得农民收入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金融发展的重要目标。金融相对于国家整体经济(尤其是城市和工业)是内生的,相对农村经济却是外生的,而且农村经济始终无法孕育出真正的内生金融,因而金融发展难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从结构层面看,我国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必然要在金融上反映出来,造成我国金融的“二元结构”。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二元金融结构,必然使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同时存在于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而且必然表现为以农村金融抑制为代价来达到城市金融深化的目的。理论分析的结论是,由于我国农村经济无法孕育出真正的内生金融和对农村的金融抑制,使得农村金融发展难以促进农村收入增长。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为农村金融发展赢得了机会,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主要包括: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初步形成;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持续增长,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产权制度开始起步,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等。尽管我国金融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农村金融的边缘化;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尚不能满足农民需求,且不良贷款率仍然较高;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非农化等。
在理论阐述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和其传导机制进行经验研究。本文选取农村信贷存量对第一产业增加值比率(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率)、农村存款余额对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余额比率(农村存贷比)与用DEA衡量的农村金融效率作为衡量中国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利用协整检验的方法研究了1983-2005年度区间的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均衡关系和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机制,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和脉冲反应分析方法考察了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因果关系和动态冲击反应。结果表明: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率、农村存贷比率、农村金融纯技术效率和农村金融规模效率与农民收入之间是负向作用关系,只有我国农村金融技术效率与农民收入存在正向作用关系,而农村金融发展各指标与农民收入增长的Granger因果关系就较为复杂。此外,本文还发现,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这种影响是通过农村投资力度、农村人力资本、产业结构变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等各项渠道实现的。最后,本文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就农村金融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出了简要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