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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地下水的开采和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而地下水污染导致的水质性缺水又使得我国面临着巨大的水危机。因此,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是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现状而言,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为主,结合一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但是这种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随着我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已经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规划的指导下,本文通过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以对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所裨益。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对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研究目的、文献综述、研究意义和创新点进行阐述;对选题的来源、目的、意义、思路等作出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概述,首先对相关定义作出界定,接下来分析了地下水污染的特殊性,针对这些特殊性深入剖析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现状,然后在现状的基础上,论述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大现实意义,为本文后续研究做好铺垫;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我国地下水污染的事前预防制度和事后治理措施存在的问题,然后综合分析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过程中,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对人,在法律责任的制定和适应上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对相关的监督措施进行阐述,从整个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过程中全面的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向和思路;第四部分则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根据第三部分剖析出来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对策。首要的就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地下水污染的预防性制度;第二部分,对执法的动态监管体制进行完善,保障地下水污染的治理的法律措施健全,接下来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整体法律责任进行强化,提高法律的威慑力,最后对我们公众的权利进行关注,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