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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赋予林权抵押权能。2013年《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制度,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得到了初步发展。2018年2月,国家林业局、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有效扫除了阻碍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在我国,森林资源抵押贷款还属于发展初级阶段,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抵押贷款的制度,才能进一步发掘进森林资产抵押贷款的潜在市场。为实现林业产业现代化科技化提供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永安市拥有80.9%的森林覆盖率,又是全国林业改革与发展示范区,确权发证工作己基本完成,发展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永安市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模式有林权证直接抵押及林权证抵押加担保公司(收储中心)担保贷款两种模式。从纵向看,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包括4个环节:1、企业或个人申请贷款,专业的林业评估公司负责资产评估,2、银行、农村信用社或者永安市林木资产收储中心发放根据评估价值按一定比例发放贷款,3、期间借贷者向保险公司以林权经营者的身体健康或者抵押的森林资源为保险标的投保,以防范违约风险。4、最后,为更快、更好地处置林权证抵押贷款过程中出险项目的林木资产,确保林业贷款项目本、息的回收,成立了永安市林木资产收储中心。森林资源贷款的各个环节关系密切,缺一不可。本文通过网上查找、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永安市森林资源抵押贷款的相关数据,为规范永安市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机制的各个方面提供理论与实务的分析。比较分析林权资产评估的实际案例,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形成和价值特征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现阶段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在理论与实务中存在的疑虑。根据现阶段评估实践中的问题,提出更加合理的评估办法。对于森林资源贷款潜在市场的扩大需要增加贷款的推广宣传,增加普通林农对该项贷款熟悉度,多为林业产业储备高素质人才;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建议提高服务质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设计更符合林木生长周期的贷款期限。建议评估公司降低评估费用,细化评估市场;对于该贷款违约还款等风险防范,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要加强贷前调查,贷后跟踪;保险公司愿意承包的保险产品不足,建议政府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保险公司加强同业竞争,鼓励保险公司承包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所需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