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农业结构调整问题本身存在一系列的困难,一是农业结构调整的标准很难确定,二是由于统计资料的有限,而且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复杂多变,将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民收入增长联系起来存在一定困难。因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效应较难评估,有些学者认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效应并不会反映在农民收入增长中,而是反映在农业资源的配置、农村生产效率上(宋洪远等,2000)。
目前学者对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地研究大多集中于理论的陈述,实证研究的文献较少;比较著名的有钟甫宁教授(2004)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建立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模型,并预测在不同假设条件下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幅度以及结构调整对农民收入的效应;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李国祥(2005)研究了农业结构调整对农民增收的效应,他主要通过分析农产品交易额与农民第一产业现金收入的增长,并运用相关假设推出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户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纯收入增长之间存在互动关系。
本文试图运用实证方法来分析长三角地区农、林、牧、渔结构变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效应。文章首先对长三角地区农业结构状况进行研究和评价,对长三角地区农业结构状况进行整体的把握;然后利用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资料中关于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变化的数据,通过对比农、林、牧、渔各产业产值与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年均变化情况来分析农业结构调整对农民增收的经济效应,并用灰色关联模型所计算出的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与农、林、牧、渔业各产值的关联度来验证;最后,文章建立一个家庭经营性收入年增长率预期模型,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到不同地区、不同年份农林牧渔结构变化对农民增收的效应情况也大不相同。
文章最终的结论是:从2000-2007年,长三角地区无论是上海、浙江还是江苏,农业结构调整未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的年份多于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的年份,农、林、牧、渔结构调整还存在很大优化空间。
文章的主要用到的数据是农林牧渔产值以及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文章假设通过物价缩减后的农林牧渔产值的变化代表其结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