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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简称IASB)联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FASB)一起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简称为IFRS15。为了更加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同,我国成立了收入准则修订小组,并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14(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经济环境里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开发一个项目可以产生巨大利润。房地产企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收入,只有正确处理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与计量,才能准确反映其获利情况。采用旧收入准则时,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在某一个时间点进行确认。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进行收入确认的时间点主要有三个:工程结束核收的时间点、将房产真正交给购房人的时间点和房屋产权变更到购房人名下的时间点。不论房地产企业采用哪个时点确认收入,都会出现企业前几个会计期间无收入,收入在最后一个会计期间集中确认的情况,导致收入出现大幅度变动。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模式不断变化,旧收入准则越来越不能满足其业务处理要求,所以面临巨大困难与挑战。新收入准则规范了收入确认的标准,采用“控制权转移”来代替旧准则的“风险与报酬转移”,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本文主要采用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探究方法,以G房地产企业Ⅰ项目为例,研究新收入准则在房地产企业的应用,并分析了应用新收入准则对于Ⅰ项目应用旧准则所存在的问题的改善,同时指出了应用新准则存在的难点并给出相应的建议。首先,本文全面介绍了新收入准则的关键性内容: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的五个步骤、合同成本、列报以及有关披露、收入确认基础的界定、收入确认条件的界定、收入确认金额的界定、收入确认计量的界定、新旧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和收入计量方面的比较。其次,本文分析了房地产行业背景和G房地产企业Ⅰ项目的主要内容。接着,分别采用新旧两种收入准则对G房地产企业Ⅰ项目进行收入确认。根据分析,采用旧准则时,Ⅰ项目在工程结束并将房屋移交至买房人手中的时点确认收入;采用新准则,Ⅰ项目按照执行合同约定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收入的确认。在这一分析过程中,指出了应用旧准则时Ⅰ项目存在的诸如收入和利润波动较大、收入和现金流变化不一致、削弱了相关会计信息质量、报表披露不完整等问题,并说明了应用新收入准则对于这些问题的改善。同时也指出了应用新准则存在的难点,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基于对于Ⅰ项目采用新收入准则的结果分析,本文认为新准则解决了房地产企业之前的收入确认问题,改善了 G企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企业治理层、投资人等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由于在对Ⅰ项目进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时,涉及大量会计估计和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所以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财务信息的谨慎性。因此,在判断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时点确认收入还是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时,会计人员要认真研究研究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条文。只有这样才能真实而准确地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