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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可以理解为为把全体社会成员培养成未来社会的合格公民的教育。一个国家的公民素质的高低既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基础,又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全球化进程飞速发展,我国与世界其它国家间的交往也在不断加深,由于世界发达国家的影响,我国的公民教育也日益受到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曾强调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在一定意义上,为我国的公民教育指明了方向,开拓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局面。由于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我国的政治体制的发展不够健全,民主与法治得不到真正的巩固,导致了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还比较落后。因此,要培养高素质的现代公民,加强公民教育的实施是十分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公民教育担负着培养合格公民的重大使命。青少年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全社会公民中最具发展潜力的群体,把他们培养成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是毋庸置疑的。因此,要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公民教育,从整体上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权利、义务意识和社会归属感、责任感,并且引导他们朝着健康的方向成长,培养青少年成为具有良好公民素质和现代公民意识的合格社会公民。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公民教育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己身心的健康发展与完善,甚至关系到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以,我们在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要对如何提高青少年的公民素质及如何将青少年培养成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的问题关注起来,把青少年公民教育问题作为一个新的时代课题。本论文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法、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资料以及书籍的基础上,对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公民教育的依据、原则、目标、内容、途径等做了初步的研究。这不仅丰富和发展了公民教育的理论体系,而且也对公民教育的实践起了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