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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已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席卷着全球,而各国无不都试图在这新一轮的竞争中赢得先机.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而作的持续努力便是一例明证.鉴于我国目前仍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与他国的贸易形式多为货物贸易.因此,通晓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当事人订立的有关有形动产的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中方时,他必须是符合《对外贸易法》所规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明显不同.其价格、运输、保险条款与国际贸易术语紧密相连.支付条款又同信用证制度密不可分.法律适用条款以意思自治原则为基础,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补充,结合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原则.合同的文字解释条款也有其特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也比国内货物买卖复杂得多.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的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应的辅助单证.出卖人的额外义务是指;使货物特定化;协助办理运输;协助办理保险.出卖人同时还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即:物的瑕疵担保,其中有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两种方式,以及权利瑕疵担保.买受人的义务首先是支付价款,这以他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为前提.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时,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行动来配合出卖人交付标的物.鉴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商品检验问题较为复杂,同时商品检验有同买受人接受标的物紧密相联.该问题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