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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从分析中国地方税税制的基本格局入手,揭示了中国现行地方税税制的主要问题.中国现行税制中地方税税种占了91%,达20个之多,但地方税总量在GDP中的比重却不到4%,地方税调节面窄、协调性差、税负不均、设计陈旧,地方税税收管理体制缺少应有的适应性,地方税收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落后于经济发展.论文第三部分运用政府分级理论与公共产品理论,对构建中国地方税税制的原则进行了论述,提出构建中国地方税税制应以政体原则和经济原则作为两个根本原则.政体原则是指地方税制必须要能为地方政府开展合理活动提供稳定、雄厚的财力基础,同时又要注意在适度下放地方税权限时从经济上维护国家政体的统一性,避免对统一的政论和市场造成破坏.经济原则是指地方税的税制设计应以稳定和发展经济为出发点和归宿,要有利于稳定经济,有利于体现效率和公平.政体原则着重在地方税的总量、管理和调节目标上阐明了地方税的建立原则.经济原则着重阐明了地方税税制设计方面必须遵循的具体思想.最后,文章提出了改革中国地方税税制的思路,提出了以改革地方税为切入点,提高"两个比重"的见解;提出了清理停征一些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导向的税种的设想;以较宽的视野提出了对现有税种进行归并、统一的建议,对如何实施中央与地方在税收管理权限上的合理分权,如何从税制设计上来提高征管效率,如何充分发挥地方税的优势等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值得指出的是,推进地方税税制改革,还存在着许多难点和问题.地方税的改革只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地方税税制改革既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又是一场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