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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出现多地区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雾霾,尤其以京津冀地区为重。京津冀地区雾霾长时间霸占蓝天,给当地气候、经济、社会和公众健康等方面造成显著的负面影响。雾霾防治逐渐成为三地政府的环保重中之重。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是京津冀进行雾霾联合防治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是指通过对实践中探索和应用的雾霾预警和应急机制进行立法而确定下来的,规范京津冀三地政府联合进行雾霾预警和应急工作流程,引导三地公众正确、科学防护雾霾,并对执法中的预警和应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这一制度的特点是京津冀联合防治,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雾霾信息监测、收集、传递、识别和分析、有关部门进行决策、雾霾信息发布、启动应急措施等。目前,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基本已经实现了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统一空气质量监测、制定联合执法机制。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缺乏统一高效的雾霾预警和应急区域管理机构;还没有相应的联合立法、执法力度不足、对公众缺乏雾霾预警和应急知识普及和教育等。为了使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更好更有效更精准地落实,发挥它在保障公众空气质量知情权、提高公众防护意识等方面的作用,有必要对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做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因此,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进行研究:首先,对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的概念、特征、危害以及京津冀联合防治的必要性进行概述概述。以期从整体上对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是什么样的制度有所把握。其次,对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的组织机构、立法状况、执法状况进行分析,发现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再次,通过对美日英等国外发达国家在雾霾预警和应急方面的实践经验进行分析,发现其中适合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完善的措施。最后,根据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美日英在相关方面的成功经验借鉴,对京津冀雾霾防治联合预警和应急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