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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即“农民工”群体。农民工群体为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工在城市中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边缘境地,处于游离于农村与城市的边缘群体,他们既面临着劳动力市场风险,同时又处于保障缺失状态,因而对这一群体养老保险现状的研究既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也有利于确保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积极意义。学术界对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研究、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现状描述与问题研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制定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和路径选择模式研究。但在研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研究内容上,对问题的探讨多是从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政策层面上探讨,研究的深入性不够。特别从农民工自身对养老保险的需求方面来探讨的研究还很乏;从研究方法来看,已有的研究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一般以定性分析和描述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不足,而规范的计量检验很少。从研究的视角看,现有研究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视角,即主要从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两个角度出发,探讨了政府应为农民工设计什么样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对于制度的主要受益者——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需求关注不多,往往忽略农民工作为一个自由的能动的主体,对于参保有着自己的行动逻辑。笔者认为,在养老保险制度安排面前,农民工并非单纯的被动行为主体,而是具有能动作用的积极行动主体,对于是否参保以及如何参加,农民工有自己的行动逻辑。农民工的参保意愿与行为受到其个体特征、身份认同、城市环境及其与农村关联度等因素的影响。从上述研究视角出发,本文综合运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和有限理性理论,以湖北省社会科基金项目“湖北省农民工就业、居住与融入研究”课题组[立项号(2007)068;项目负责人:田北海]和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行为逻辑——基于湖北省的实证研究”课题组(项目编号:2007d143;项目负责人:田北海)课题组于2008年春节前后在湖北省11个区县对262位农民工的问卷调查为基础,辅之个案访谈资料,分别从需求、供给、参与及评价四个方面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状进行了描述性分析,并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法探讨了农民工参保意愿与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农民工对养老保险有着迫切的需求,但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不足;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城市覆盖率比较低;城市针对农民工推出了多种养老保险模式与思路,各有特色,农民工选择的模式倾向有差别;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不高,实际的参保率低,实际的参保行为与参保需求意愿存在一定差距。(2)农民工个体特征、身份归属、城市环境及其与农村关联度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与意愿与行为有显著性影响。表现为:①个体特征方面,在本省打工、家庭经济状况属于上层、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民工参保意愿较强;纯收入在2万元以上、收入比较稳定、接受过专门培训、·拥有中级职业技能的农民工的参保比例较大。②身份归属方面,在城市中没户口受到歧视的农民工参保的意愿较强。③城市环境方面,主要从事建筑、采掘装饰业类别、加工制造类别和餐饮、家政等服务业类别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其相关系数为负;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没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比例大;打工变动次数显著影响农民工的参保行为。但是结果呈现正相关,这与一般的假设不一致的地方,也是出乎意料的。④与农村的关联度方面,与农村土地的关联度越强,参保行为就表现得越弱。即有责任田并且不愿意放弃责任田的农民工,那么其参保的行为倾向和比例就较低。上述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本文的假设,即“农民在养老保险制度安排面前,是能动的行为主体,其养老保险意愿与行为呈现出有限理性特征”以上述研究结论为基础,论文就如何针对农民工自身特点、探索适合农民工需求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四点对策性建议。即: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的认知度,调动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提高参保率,从而推动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有效需求的形成;加大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投入支持力度,降低缴费门槛,增强农民工参保的支付能力;针对不同农民工群体,制定适合不同特征的农民工需求可供选择的养老保险模式;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存量,特别是技能性人力资本存量,增强其就业的竞争力,增强参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