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3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给我国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改变。据统计数据显示,仅在新法实施后的三个月中,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都出现了公司设立数目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本次公司法的修改确实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突破,新的公司资本制度提高了社会的投资热情、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究竟会给市场带来多大的红利是没有办法在改革之初就进行估计的,因为一个制度的改革需要的不仅仅是单一制度给社会带来的冲击,而是要依靠其配套机制进行配合,才能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我国目前新公司资本制度配套机制还没有进行全面的改革。如果不及时将这些配套机制进行改革,新公司资本制度给我们带来的不一定是改革红利,也可能造成改革灾难。因此,将公司资本制度配套机制进行改革也是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文部分包括五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对选题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研究和发展情况进行阐述,也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作了简要说明;第二部分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对公司资本制度做了简要介绍,然后以纵向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历程进行评述,并对本次公司法的修改进行价值分析;第三部分为新公司法对我国的影响,主要从公司、债权人、政府三方进行定位,分析新法实施后对我国市场的影响;第四部分为域外公司资本制度及其配套机制的运行,选取市场较为成熟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例,介绍其公司资本制度及其配套的运行机制,从中提出对我国的借鉴;第五部分为适应新公司资本制度配套机制的完善,主要从对公司的管理机制、公司信用评价机制、对公司的监督机制、对债权人的保护机制以及对违反新规定的惩戒机制几方面提出一些个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