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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前期的历史研究由于史料的缺乏一直没有大的进展,张家山汉简的发现无疑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一个契机。二年律令中的置后律、户律和傅律等关于继承的律文,使人们有机会了解西汉前期的继承制度,尤其是这些律文还明确规定了女性在继承中的权利,推翻了以往的一些错误观点,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尽管张家山汉简出土后,也有一些学术文章中涉及了关于女性继承的问题,但多流于表面,并未进行深入的探讨。 本文通过解读《二年律令》中与女性继承相关的条文,探究西汉前期女性的继承权的真实情况,通过联系有关的汉代文献与简牍史料相互印证,横向揭示保护女性继承权的法律在汉代社会的具体实施情况;通过联系汉代的社会背景与当时的思想观念,分析汉律中对女性继承权的保护;将汉代女性继承权与秦代和唐宋时期的女性继承权相互比照,凸显汉代女性继承的独特性,以及继承性和发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