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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国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而税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又是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面临的直接和现实的问题。本文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及“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分析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人从事的税务工作,从税收角度审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考税收应如何发挥其调节作用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我首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进行了概述,在背景资料中主要是对农村的现状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取向进行了说明;然后分析了我国现行涉农税制有哪些不足,以及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有限作用;接着通过对西方国家涉农税制的比较,得出西方国家农业税收制度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最后着重研究我国税收应如何发挥其作用,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这部分内容中先对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所负担的税收进行了分析,之后提出了重构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以解决城乡及内外有别的二元税制对经济发展的扭曲问题,提出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财政扶持以及改革分税制来发挥税收调节城乡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提出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优化为农村和农民的纳税服务。文章针对我国现实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主要运用理论研究、比较分析和数据分析的方法,通过实地调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对税收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