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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模式是因时代变化而产生,是20世纪60年代西方警察机关提出的一种警务思想和模式。其显著特征就是将警察平时的工作重心由传统的管理上升到服务的层次,以服务为工作目标。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好安全和稳定环境的同时,一切从“以人为本”出发,提供优质的服务。上世纪90年代末,在总结建国以来社会治安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引入社区警务的理念,并于2001年正式提出构建社区警务的战略。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分布复杂,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社区警务工作必须因地制宜,才可能取得理想效果。本文通过对西宁市城东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社区警务工作比较系统的研究,指出了在该少数民族聚居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着社区警务工作停留在以管为主,重打轻防,少数民族民警的数量较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比较深入的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特点和警务工作的目标,提出更新警务工作理念、提高民警素质、改善警民关系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