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地方债务又创新高,中央持续加强管控的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不得不另觅出路,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下同),成为当下追捧热点。由于缺乏有效监管,PPP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资金非法挪用和侵占、缩减建设成本以提高自身效益、投资收益与设计背道而驰等问题。亟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将PPP监管法制化,以规范其运行。但由于投资规模大且回收期长、关联方众多且利益诉求不一致等特点让PPP项目不再适用于传统审计方式,我们需转变审计方式、评估审计重点来重构审计方法以适应PPP项目审计。首先,本文界定与研究相关的包括PPP模式、跟踪审计在内的概念,对研究涉及的物有所值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进行阐述;其次,对我国PPP项目特点及实施、审计现状进行分析,知悉对PPP项目进行审计的必要性;再次,本文选取从投资规模、行业与建设内容等方面均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甲PPP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案例概况并针对项目做相关风险评估;最后,通过对该项目移交之前的项目识别阶段、准备阶段、采购阶段、执行阶段进行跟踪,查找各环节审计重点以确定审计关键环节,形成审计方案,及时发现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帮助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风险管控,保证项目的良好运行。研究表明: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审计是PPP项目审计的中流砥柱;对PPP项目进行审计是规范PPP项目运行的必要手段;对PPP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能够对“明股实债”变相融资等地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防范;对PPP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能够杜绝社会资本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以次充好降低建设质量情形的出现;对PPP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根据以上结论,结合我国PPP项目现状,本文提出政府加强对PPP项目的有效监管应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项目前期立项审查、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三方面着手,针对参与社会资本,需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避免“政府兜底”情形频发。希望能为政府对PPP项目跟踪审计提供一定的立法参考以及方案借鉴,实现公共设施建设与美好生活的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