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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股票指数是指以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300家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蓝筹股为样本通过对市值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的一个同时反应沪深两个市场行情的综合指数。沪深300股指期货是指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建立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商品期货合约不同,股指期货合约是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金融期货,相对于商品期货,股指期货最显著的特点是现金交割而非实物交割。在国外成熟市场中,股指期货合约推出的时间比较早,如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于1982年2月推出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英国伦敦期货交易所于1984年5月推出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香港期货交易所于1986年5年推出第一分股指期货合约,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于1986年9月推出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日本东京期货交易所于1988年9月推出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台湾国际金融交易所于1998年7月推出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等,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出股指期货合约时间比较早,因此无论是在交易机制还是在市场监管方面都相对比较成熟。尽管以上发达市场的股指期货已经运行了十几年甚至数十年,大量国内外学者在对这些成熟市场进行研究时仍然发现在一些市场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现货市场的成交量和波动率发生了显著异常的现象,国际上很多学者把这种现象称之为股指期货的到期日效应。 由于我国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于2010年4月16日才正式上市,无论是在市场监管还是在交易机制设计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市场都不成熟,发达国家市场尚且存在的问题在我国是否同样存在呢?因此本文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到期日效应在我国资本市场是否存在进行深入研究,并通过对比国内外期货市场及合约设计的特点对研究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方面可以解开市场上普遍担忧的到期日效应魔咒,在理论上指导投资者进行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分析我国股指期货合约设计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有助于完善我国股指期货合约及交易机制的设计。 在样本选取方面,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都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其所处的环境,资本市场也不例外。虽然沪深300股指期货在正式推出前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模拟运行,但是模拟交易毕竟和正式交易存在很大的区别,因此在股指期货合约刚上市的前几年可能由于市场监管不完善或者投资者对股指期货市场认识不足导致用前几年的数据进行研究的结果不能真实反应现实的情况,从而对政策制定和交易机制的完善意义不大。此外,由于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日为每月第三个周五,而我国股市又存在显著的周末效应,因此本文在选取样本数据时需要剔除周末效应的影响,同时由于我国股市的走势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不同时间段现货市场本身的波动可能存在很大差别,样本选取间隔时间过长可能会造成研究结果缺乏可信度。综合以上几个因素,本文选取了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满四年即从2014年4月16日-2016年4月16日整两年期货合约到期日、到期日前一交易日以及每个月非到期日周五三组数据进行研究,同时设立到期日组数据为检验组,到期日前一交易日和非到期日周五两组数据分别设为对照组一和对照组二,这样既剔除了周末效应的影响又充分考虑了时间间隔过长导致的现货市场走势不同这一不利因素。另外,我国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结算价是根据到期日当天现货市场最后两个小时交易价的平均值求得的,因此为了分析期货合约到期日结算价的确定方式是否会对到期日效应产生影响,本文把到期日、到期日前一交易日以及每月非到期日周五三组数据进一步细分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两组,通过对三组数据前后两个时间段的差异进行分析,进而判断结算价确定方式是否会对到期日效应产生影响。 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采取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定量分析方法主要用于对股指期货到期日和非到期日现货市场成交量、波动率以及收益率三个指标的差异进行分析,为了确保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在对到期日和非到期日成交量、波动率和收益率三个指标的差异进行分析时同时采用了参数检验和非参数检验两种方法。定性分析主要用于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影响的作用机制以及造成到期日效应的原因进行分析。 研究结论。本文通过对到期日和到期日前一交易日以及到期日和非到期日周五现货市场的交易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在期货合约到期日,现货市场成交量、波动率和收益率相对于非到期日均未发生显著异常的现象,同时在到期日最后两小时现货市场成交量、波动率和收益率相对非到期日也未发生显著异常的情况。这和市场上普遍认为的我国股指期货存在到期日效应的观点显著不同。 关于我国到期日效应不明显的原因,本文总结为以下几点:(1)合约交割日期的确定。在国外一些市场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通常集中在某几个月份,在这种情形下,由于在交割日之前积累了大量即将到期的合约,在合约交割日往往出现井喷现象,多个合约在同一交割日进行交割,这样就会造成在合约交割日现货市场成交量和波动性显著增加。但是由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每个月都有合约到期,因此不会出现一些发达国家市场上到期日集中交割的现象,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就会比较小。(2)合约到期日结算价格确定方式。国外一些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结算价是根据到期日某一时点现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的,然而以某一时点的价格作为期货合约结算价格很容易导致大资金的价格操纵行为,这些大资金为了能以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价格进行合约的交割,可能会在现货市场大量抛售或买进标的指数成分股,从而造成现货市场成交量和波动率异常放大。由于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结算价格是根据到期日最后两小时现货市场交易价格平均值进行确定的,这和香港市场股指期货合约结算价格确定方式比较类似,同样的结算价格确定方式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结算价格确定方式的合理性是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不存在到期日效应的原因之一。(3)投资者结构。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是股指期货市场上的主力军,如根据美国CME期货交易所通过大户报告制度统计结果显示,在S&P500股指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比达到60%-70%,并且这一比例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呈不断增大的趋势,而散户投资者所占比重很小,由于机构投资者资金量比较庞大,他们往往拥有比较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以及优秀的量化交易员,可以迅速捕捉市场上存在的期现价差从而进行无风险套利。特别是在股指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日,由于市场噪声的影响,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有时候会形成价差,这些机构投资者便可以利用程序化交易的方式在现货市场高频交易,从而导致现货市场成交量和波动率相对于非到期日显著放大。韩国市场也一样,机构投资者占比达到65%或者更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韩国股指期货市场存在显著的到期日效应。但是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以散户为主的市场,他们缺乏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信息以及成熟的量化交易策略,即使市场上存在偶然的套利机会,他们也无法及时发现,因此在期货合约到期日,其行为对现货市场的成交量和波动率的影响就会比较弱,从而导致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到期日效应不显著。(4)期货合约提前平仓。通常认为由于期货合约都有一个到期日,因此在到期日将会有大量的合约进行交割,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投资者持有期货合约的目的主要有两个:套期保值和套利,对于套期保值者其主要目的是对持有的现货资产进行风险转移从而实现保值增值而不是为了赚取短暂的期货和现货价格走势不一致带来的价差收益,因此这类投资者一般会选择在到期日来临之前把手中的期货合约平掉然后继续购买下个月的期货合约,在此过程中,投资者无需出清持有的现货头寸,因此对现货市场不会造成冲击;对于套利资金而言,一般认为合约到期日期货和现货价格走势将趋于一致,基于过去的期现价差建立的期货合约在到期日平仓的同时出清手里的现货一定可以获得无风险收益,然而市场上可能会有一些投资者基于信息优势或者其他原因认为到期日之前某一时间的现货市场价格对其更加有利,因此会选择在到期日来临之前出清持有的现货头寸,然后持有期货合约至到期日进行交割或者在到期日来临之前进行平仓,这样在合约到期日现货市场的卖压就会相对减小很多,从而对现货市场的成交量和波动率的影响就会比较小。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在现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把样本期内数据分为到期日组与到期日前一交易日组、到期日组与非到期日周五两组数据进行研究,这样一方面可以消除周末效应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小由于不同时间段股市自身走势不同对研究结果造成的不利影响。(2)国内现有文献对我国股指期货到期日效应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时,仅仅是对国外研究成果简单的引用,并未结合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自身特点进行深入分析,本文在得出研究结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内外市场的期货合约的特点以及交易机制的差别进行分析,进而找出沪深300股指期货不存在到期日效应的原因。(3)国内现有文献对到期日效应的研究大部分是直接把股指期货和现货进行联系起来加以研究,而事实上我们知道,现货指数是由一篮子个股组成的,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和套利时在现货市场买入或卖出的不可能是一个指数也不太可能是一篮子的股票,而是需要通过一种可以反映指数的 ETF基金,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情况通过影响沪深300ETF基金进而对现货指数产生影响,因此为了弥补这一空白,本文通过引入沪深300ETF基金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的关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本文主要分六个章节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到期日效应及原因进行研究。第一章为绪论部分,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以及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同时指出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国内外股指期货的发展历史以及交易规则、股指期货对沪深300指数影响的传导机制以及到期日效应的基本概念和到期日效应产生的原因。第四章为样本选择和数据处理,针对本文要研究的对象,选取相应的统计模型,并对所选的模型及原理做简单的介绍。第五章为实证结果及分析,根据第四部分选取的统计模型对研究期间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第六章根据第五部分的分析结果得出结论,并对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