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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游戏在世界范围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新兴产业,尤其是网络游戏已成为游戏产业发展的趋势。我国的网络游戏产业亦具有一定规模。网络游戏创造了巨大经济价值,同时因抄袭、改编等侵权引发的著作权保护等法律问题也随之出现。网络游戏具有独创性、娱乐性、元素多样性的特点,因此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案件与传统著作权侵权案件相比也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实践中已不断涌现如“奇迹MU案”、“泡泡堂诉QQ堂案”等经典案例,引起学术界和司法界对网络游戏作品性质、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判定等问题的各种争论。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网络游戏的具体规定,实践中采取按照网络游戏的性质和其中的元素,将其作为计算机软件、将其元素拆分为不同类型作品,将其整体作为电影作品等保护方法,但每种保护方法均存在不同问题,每种保护模式都有其片面性,导致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问题十分突出,具体体现在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难、判赔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大等方面,这此问题产生的根源均与立法的不明确有关。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上述法律问题,必将影响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案中,正确适用侵权判定方法是判定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关键。我国法律对网络游戏侵权判定的方法没有具体规定,域外网络游戏产业比我国起步早,尤其是美国,经过长期大量的司法判例总结了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法等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判定方法,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成熟的经验已被我国在内的多要所采纳借鉴。尽管如此,我国在具体司法适用中,仍然存在困惑。本文以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及侵权判定方法为重点,通过比较分析域外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判定方法,提出对我国网络游戏侵权判定制度的完善建议。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情况、本文重点研究的方向及参考文献、研究的方法等进行综合论述。第二部分通过分析网络游戏的作品性质和特征,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由于著作权法没有明确网络游戏的保护地位,导致对网络游戏拆分保护与从整体上保护均存在不同的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对域外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责任判定方法及典型案例的分析,域外已形成多种侵权判定的具体方法,总结域外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判定方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通过分析域外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责任判定方法在我国的现状及司法中具体适用情况,总结我国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网络游戏侵权判定规则的具体建议,包括立法上修正《著作权法》增加网络游戏相关规定,完善相关的审判规则,提高网络游戏侵权赔偿损失数额;司法上正确适用侵权判定方法,对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引入技术专家参与勘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