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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内容丰富,其中包含了许多法学思想。在马克思主义逐步中国化的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着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出发可划分为毛泽东法律观、邓小平理论法律观、依法治国法律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观四个阶段。李达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探索主要集中在毛泽东法律观形成阶段,这一阶段属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早期传播阶段,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重要阶段。在我国,李达是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之一。众所周知,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方面有着伟大的建树。但还很少有人了解他在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方面的贡献,尤其他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方面的开拓性贡献更是不可忽略。本文具体分析了李达探索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具体实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宣传马克思主义法学、结合中国实践进行理论创作、将基础理论融入实践活动。笔者在此基础上,分析李达探索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对当今的启示,主要有: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实践与中国的法学理论实践相结合。在文章的第四部分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以及李达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所做的贡献,最后总结概括出他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中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