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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大陆法系合同法上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运用比较的、历史的、逻辑的、体系的研究方法,从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与演变出发,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特征、理论基础、地位、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详实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现状进行考察、分析,对不足之处进行检讨,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以期对我国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务有所启迪和帮助。 本文除导言、结语外,共分七章,全文六万余字。 导言 直接点明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指出本文研究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第一章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和演变。以历史发展为主线,首先介绍了罗马法中缔约过失责任的萌芽和耶林“法学上伟大的发现”,继而以空间地域为标准,介绍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和发展情况,英美法系国家对缔约过失责任的处理以及国际商事合同统一法上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将学者所总结的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进行比较鉴别,分析各自的优劣得失、长短之处,指出把握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关键,阐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科学界定。同时,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述。 第三章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与地位。针对学者所主张的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加以评析,肯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并进一步阐明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指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是一种独立的债发生的原因。任何将缔约过失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相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第四章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首先对学者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几种观点进行分析、评述,指出其缺点与不足,进而在此基础上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 第五章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首先,提出了六大分类标准,厘清了学者在概括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时的混乱局面。在肯定了合同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