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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科技的异化现象也是越来越多,并且它给人类带来的危害和威胁也在不断增加。如何认识科技异化现象,采取怎样的措施和手段才能有效地遏制科技的异化从而保障人的安全、生存和发展,这是当今时代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而科技异化的实质,一方面是人的科技认识能力和科技创造能力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有限性所致,这种有限性导致人与科技之间的关系的异化即科技对人总是存在着具有零价值或负价值的可能;另一方面是科技活动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异化。
要遏制科技异化,所能够采取的措施很多。在现代社会,各国都已经建设成为法治国家或者以法治国家作为发展目标。法律与遏制科技异化都是为了弘扬人本,二者具有契合的根基;同时,法律之外的手段在遏制科技异化的过程中具有种种局限性和不足。因此,法律是遏制科技异化的根本手段。在科技异化的法律遏制中,政府毫无疑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责任。
本文第二部分对科技异化进行了界定,分析论证了科技异化的实质,并分析论证了法律是遏制科技异化的根本手段。第三部分分析论证了政府在科技异化法律遏制中的责任问题,政府在科技异化法律遏制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有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等四个方面的责任。
第四部分通过对美国和英法等欧盟国家在科技异化法律遏制中政府责任的实证考察,以期望其对我国在科技异化法律遏制中的政府责任制度建设提供参考。第五部分分析论证了我国在科技异化法律遏制中政府责任的缺失,并提出了完善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