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适事功法律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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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学派,又称“事功学派”、“功利学派”等,是南宋时期在浙东永嘉(今温州)地区形成的、提倡事功之学的一个儒家学派,是南宋浙东学派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因其代表人物多为浙江永嘉人而得名。永嘉学派继承并发展了传统儒学中“外王”和“经世”的一面,使儒家的学说不至于完全陷入纯讲求个人的心性修养,从而使它成为南宋儒学的一个重要侧面。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建设,不仅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法治理念,为我所用,更应该反观传统,从传统中寻找根基。叶适(1150-1223)作为南宋哲学家、文学家,永嘉学派集大成者,在哲学、史学、文学以及政论等方面都有贡献。因此,现阶段,对于叶适的法律思想进行探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通过四章内容来论述叶适的思想,分别是第一章,叶适与永嘉学派,主要讲述叶适生平、永嘉学派的发展历程及叶适在永嘉学派中的重要地位;第二章,叶适的义利观。之所以论述叶适的义利观,主要是因为叶适的法律思想表现出对其伦理思想的强烈依附性,其中叶适的义利观是对叶适事功主义法律思想产生具有决定作用的伦理思想,所以第二章将重点论述叶适的义利观。本章中,将对儒法两家传统义利观进行梳理,探寻“义”“利”本源,在此基础上,对叶适的义利观进行梳理总结和论述;第三章,叶适的事功法律思想。本章将对叶适具体的法律思想进行论述,主要是叶适变法的思想和主张、立法为公的思想、以民为本的思想、法律执行中重视人的作用等方面;第四章,叶适法律思想的时代意义。本章主要讲述叶适的法律思想对南宋王朝的影响及对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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