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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重点研究集体化时期农户收入及其收入的影响因素。当前农户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而集体化时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时段,因此研究集体化时期的农户收入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同时对集体化时期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分析又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本报告从理论上梳理了集体化时期的收入分配制度。这一时期的分配制度虽有较多变化,但以工分制为主的分配制占据主要位置。其特点是分配时同时执行劳动时间和人口数量双重标准,且大多数时期按人口数量分配比重大于按劳动时间分配比重。 集体化初期农户收入提升效果明显。建国初期的快速合作化对恢复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户收入具有积极意义。对大量农村微观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建国前后和高级社前后农户收入变化较大,虽然在不同地区、不同阶级成分之间有一定差别,但后一时期收入均有明显增长。总体来讲农户中提高收入的比重远大于减少收入的比重,分成分而论成分“好”阶级的收入明显高于成分“高”阶级的收入。当社会中大部分人的利益得到改善时,他们对这种社会的认同度会随之升高,因此这也为人民公社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集体化后期农户收入较为平均,但绝对数收入差异略大。运用全国统计数据和笔者收集的农村生产队数据估算,发现以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异较小,处于比较平均或绝对平均水平,但从绝对数量上看,家庭人均收入差异竟达三、四倍之多。收入差异背后的原因是本报告研究的重点。 首先考察的影响因素是家庭生命周期。按家庭中第一个子女的年龄将家庭分为四个生命周期阶段,当家庭处在劳动力强且劳动供养比例小的成熟期时,其家庭收入较高,相反,当家庭处在人口负担较重的成长期时其家庭收入较低。同时按人口年龄和性别将男性人口分为五个生命周期阶段、将女性人口分为六个阶段,数据统计更加详细的证明家庭收入与生命周期强相关。总之家庭和人口所经历的生命周期是农户收入分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制度性(工分制)和文化性(婚姻等)因素也伴随着生命周期共同影响农户收入。 其次家庭劳动力性别结构是收入差异的另一个影响因素。在工分制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家庭内性别分工也具有一定特色,该分工是综合考虑了劳动付出与社会收益的结果,此种分工影响了农户收入。研究发现,女性对家庭总工分的贡献为45.7%;在按人口数量分配粮食的口粮分配中女性与男性贡献相差不大,边际影响分别为491.6和497.3;但在工分粮收入中差别较大,男性高出女性26.4%;在自留地粮收入中女性高于男性8.5%;相比粮食收入,在现金收入中女性贡献远不如男性,男性高于女性34.6%(粮食收入高出6.8%);女性在没有劳动报酬的义务工上投入更多的劳动。家庭内性别分工以效用最大化为前提,农户考虑劳动配置的同时也影响了其家庭收入。 第三需要考察的是生产队间的差异。上面的分析均在生产队内部,如果跳出生产队将视野放大,将会发现生产队间的差异会对农户收入差异造成较大影响。利用分层模型研究发现生产队可以解释农户差异的37%,即不同生产队间农户收入分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原因是由生产队引起的。即使集体化时期努力消除贫富差异,但生产队间固有的差异是无法短期内改变的,因此收入均平化理想很难达到。 最后从长期来看,收入变动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收入流动性研究发现长期内流动性大于短期,即长期来看收入差异变小。同时基尼流动指标和收入转换矩阵都说明收入流动存在“亲贫性”,即收入流动有利于低收入者。从社会不平等的角度看,收入流动性缩小了农户间的社会不平等。更为重要的是收入流动性的变动主要受家庭人口因素影响,包括人口供养比和家庭人数等,人口供养比越大越不利于收入等级的向上流动。 即使集体化存在诸多问题但依旧取得了一定成绩,例如粮食产量、人口数量等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遗憾的是劳动生产率却出现下降,同时国家的过度提取也对农业发展本身有所伤害,尽管如此集体化还是做到了较好的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都为集体化和改革后的农业发展提供了基础。 总之,农户收入分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户自身的人口结构差异,且社会制度和传统文化强化了这一因素的作用。如此会出现两方面的作用:一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对生产队社员来讲想改变收入局面别无他法,只有等待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因此他们只能安于现状,这可能是集体化长期延续的原因;二可能也是社会变革的主要诱因。当社员收入变化僵持在人口结构变化这一个主因上时,这样的现实就影响了社员劳动的积极性,结果就出现了“磨洋工、出工不出力”等消极现象,当这种现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社会变革就会随之而来,这无疑是集体化解体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