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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在我国逐渐兴起。我国第一家团购网站在2010年正式成立,由于其其网站上的商品价格相对于同质量的产品具有很大的优势,这使其受到了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在该家团购网站的带动下,其它的团购网站也迅速发展起来。新事物的发展总是机遇与挑战并随,随着团购活动和团购网站的增多,由此产生的纠纷也逐渐的增多,这主要是因为团购活动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在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为其服务的法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远远落后其发展水平,没有跟上团购活动的发展速度。同时这也造成了网络团购合同中主体维权难度的增大。而我国在网络团购合同方面的立法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在理论层面上对我国网络团购活动的现状做出深刻的分析,以便明确网络团购活动中的主体以及每个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以使得该行业日后能够有个稳定有序的发展空间。本文主要大致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引言、正文和结语,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的是比较研究法和文献分析法。引言部分包括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正文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章是论述网络团购合同的一般问题,指出网络团购合同实质上是传统合同的发展,是包含在传统合同中,其性质并未发生变化,也应遵循传统合同应该遵循的一些原则;第二章是对网络团购合同的主体及其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由于网络团购合同的特殊性,其包含三个法律主体:团购网站、消费者(即买家)、实体经营者(即商家或卖家),消费者与团购平台和商家之间为买卖合同关系,而对于团购平台和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文更倾向于代理关系;第三章则是对于网络合同的订立生效及格式条款问题进行了分析。由于网络团购合同的特殊性,本文认为传统合同中订立生效的要件在网络团购合同中并不完全适用。因为网络团购涉及到第三方主体,对其订立过程最为重要的是要约和承诺进行了相对深入的阐述,在此基础上讨论了网络团购合同的生效和格式条款问题;第四章是对网络团购合同主体的责任承担进行了分析。并对每个主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做了详细的分析;第五章指出了我国目前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第六章是笔者在前五章分析探讨的基础,针对我国目前网络团购活动在实践中发展的现状提出的一些应对策略,以期为促进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些许贡献。本文的结尾部分是笔者对自身所写文章的一个总结,希望能够呼应前文,并呼吁更多的学者能对该行业倾入更多的关注,以使得网络团购活动有一个更为顺遂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