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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新兴和过渡性的证券市场中,我国公司IPO定价机制的发展和改革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对其深入研究,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国IPO市场各种异常现象,还有助于改善股票市场的运作模式,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开展我国公司的IPO定价机制研究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市场制度,积累社会主义发展资本市场的经验,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尽管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只有短短二十余年的历史,但却经历了发行制度、定价方法、信息披露方式等基本制度的一系列频繁而又重大的变革。其中,股票市场IPO定价方式与方法改进是我国股票市场中问题最多、变化最大、进步最快的制度变革之一。我国IPO发行从2005年4月由于股市持续下跌而被政府叫停,以期改善股市供求关系来阻止股市下跌,然而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那么,笔者认为应该从IPO制度的层次来认识我国股票市场的下跌情况,以及我国IPO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基于以上的研究目的,本文回顾了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演变,并且通过对国内和国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的比较分析,得到以下的结论:首先,我国股票市场中的回拨机制和“绿鞋”机制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进而达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其次,承销商约束能力较弱,并不能充分发挥其IPO价格发现的功能;最后,分离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过程也容易导致机构投资者不诚信;另外,现行的市盈率定价方法也存在明显不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的观点,笔者通过使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对不同定价方法的IPO定价效率进行了分析,进而得出了较有意义的结论。结果表明,尽管我国的定价机制经历不断发展和完善,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市场化进步,但是现行的IPO定价机制并非完全有具有效率。本文针对我国IPO定价机制的不足,提出进一步改善新股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承销商约束机制,以及改善当前累计投标询价制度等建议,通过不断完善我国新股发行制度与定价方法,进而促进我国IPO定价机制得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