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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妇女从19世纪就开始了争取选举权的运动,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达到了最高峰。但此时的女权主义思想大多数停留在对不平等地位的谴责上,争取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权、就业权和选举权等。过多强调的是男女的共性,而没有注意两性在社会角色上的差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妇女运动暂时停止争取妇女选举权的活动,共同投入到战争中。一战后妇女运动再度复苏,终于在1918年通过了《人民代表法》,使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此时期大规模的争取平等权的运动不再多见了,1929年的经济大危机更迫使大批妇女回归家庭,新一代的妇女对政治的需要不像过去那样的迫切,转向重视家庭生活,“新女性主义”应运而生。“新女性主义”是指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由英国妇女参政权协会主席艾莉诺·拉思伯恩为主所倡导的“为妇女实现真正平等的女性主义”。她们同意接受两性间有本质差异的观点,关注妇女作为妻子和母亲的特殊身份,并主张以此为基础设法改善妇女的福利。为此,“新女性主义”者坚持以家庭津贴、生育控制和住房保障等作为自己的中心议题和运动目标,并关注与妇女相适应的其他社会权益。“新女性主义”从平等走向差异,在妇女运动内部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相比较而言,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英国妇女运动的确失去了激进的锐利锋芒,有衰微的迹象。但将“新女性主义”置于妇女运动的发展和它自身形成的历史语境之中考察发现,“新女性主义”在改变方向的基础上使女权运动的前期成果得到保持和进一步发展,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获得新的成果。因此,虽然此时的斗争形式显得较缓和,斗争的步伐显得较为平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英国妇女通过自己的努力掌握自己的命运,改变女性附属于男性的主观愿望没有丝毫的改变。平等与差异的悖论也将是女性主义与妇女运动永恒的话题。